一路同行 24-05-24
与笑同行 24-05-24
代号风筝 24-05-28
潘天坤 24-06-03
1、最小清晰高度为2.3÷2=1.15米:根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第4.6.9条规定: 走道、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米的区域,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/2。
2、根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第4.6.2条规定:储烟仓底部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安全疏散所需的最小清晰高度,个人理解:挡烟垂壁、结构梁及隔墙等防烟分隔设施距地面高度应大于最小清晰高度(走道、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,其最小清晰高度不宜小于其净高的1/2,其他区域的最小清晰高度应按下式计算:Hq =1.6 +0.1·H ′ )。
3、根据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51251-2017)第4.6.2条规定:当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时,储烟仓的厚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%,且不应小于500毫米。
空间净高2.3米的场所,储烟仓厚度不应小于500毫米。
提醒:如果同时存在结构梁和挡烟垂壁的情况,结构梁的高度也可以算在储烟仓厚度内,此时挡烟垂壁厚度=结构梁高度+挡烟垂壁高度。
4、类似2.3米空间净高这种情况是比较矛盾的,当设置挡烟垂壁(即使是电动设施),可能会影响疏散(民用建筑人员活动疏散净高度一般为2米,疏散走道一般为2.1米)。不设挡烟垂壁,或者设置挡烟垂壁高度无法满足要求,违反储烟仓厚度要求,按储烟仓厚度要求设置则可能影响疏散。
从满足储烟仓厚度要求规定来看,需要设置不小于500毫米的防烟分隔设施。
从满足疏散要求规定来看,只有2.3米空间净高的场所不知道如何控制疏散净高度。
以前有些专家认为电动设施不影响疏散要求,现在随着民用建筑规范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条文明确,应该比较少人会去违反疏散规定。但是现场使用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,建议看看区域内是否有有技术文件豁免规定,也可以跟区域内行业主管部门及专家们讨论看看。